近期,国家能源局就《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尽管是过程稿,但从中仍可以大体看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于天然气发展的总体政策导向。
《征求意见稿》开篇第一句就明确了政策出台的目的:“为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鼓励”仍是国家对天然气利用的主要政策导向。但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多次提出“有序推进天然气”。这一对看似矛盾的表述,也说明了国家对于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态度是稳中求进,稳妥推进。
《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了天然气的价值定位:“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绿色转型,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这一表述,与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的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我国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也与2017年冬季气荒后,201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导向有所不同,后者在强调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同时,仍明确了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产供储销体系协同外,提出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供应保障,要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上述原则与2012年版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大体相同,这意味着尽管过去十多年我国的天然气的消费体量快速增长,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提升,但天然气仍未走出一条独立的市场化发展道路。
特别是《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以供定需,新建天然气利用项目(包括优先类)立项报批时应落实气源,与上游供气企业落实购气协议,并确保项目布局与管网规划等相衔接;已用气项目供用气双方也要有合同保障等要求。
通过制定新的利用政策,明确天然气利用的顺序,以此影响天然气的资源流向,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并不是一种完全的市场化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有序发展增量用户,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许可、不予用气保障。
但这一定程度上又体现了我国产业政策的务实特点。当前,全球地缘政治摩擦不断,天然气产业链敏感而脆弱。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40%,国内外天然气价格目前均处于较高水平,在此背景下,引导天然气供需平衡,保障能源安全的意义重大。
目前,市场主体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分析理解不完全相同,文件尚未正式出台,仍可能变化。但天然气市场对于天然气利用政策的关注与忧虑是共同的:在新能源蓬勃发展与煤炭兜底保供的双重挤压下,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还有多大?天然气应该如何发挥比较优势,在众多能源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