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上风电配储新政!

类别:化工资讯 时间:2023-09-19 浏览:20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其中,对于已落实储能自建承诺的项目按实际配置容量、时长折算抵扣,不足部分需另行配置。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

   

企业服务热线
15169225113
工作时间:09:0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