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央企领导人盘点:中国石化历任总经理

类别:化工资讯 时间:2022-06-24 浏览:12268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7月,按照党中央关于实施石油石化行业战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7月,按照党中央关于实施石油石化行业战略性重组的部署,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8年8月,公司制改制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是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注册资本3265亿元人民币,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二大化工公司,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

中国石化在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位居第2名,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仍位列第2名; 2019财富中国500强企业位居第1名,2020中石化再次蝉联第1名。

对中石化历任9位总经理,煤气中毒博客()整理如下:

第一任总经理 | 陈锦华(1983-1990)

陈锦华,男,汉族,安徽青阳人,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函授专修科、政治经济学专修班和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毕业,大专文化。

1946年至1949年5月,在上海第一印染厂艺徒训练班学习。

1949年至1952年,在华东局保卫人员训练班学习,上海市军管会轻工业处秘书,华东纺织管理局秘书。

1952年至1960年,任纺织工业部部长办公室秘书、部办公厅研究室干部(其间:1953年至195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函授专修科学习)。

1960年至1971年,任纺织工业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兼党组秘书(其间:1960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修班学习,1963年至1965年,在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

1971年至1976年,任轻工业部计划组负责人。

1976年至1977年,任中央赴上海工作组成员。

1977年至1983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兼市计委主任。

1983年至1990年,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3年,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计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是中共第十三大、十五大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任总经理 | 盛华仁(1990-1998)

盛华仁,男,汉族,1935年9月生,江苏射阳人,1951年1月参加工作,195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业余化工大专班毕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1—1958 江苏省扬州苏北合作干部学校学习,苏北合作总社统计员,苏北行署财经委计划员,苏北建筑工程公司练习生,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员、工区计划组组长、工区副主任(其间:1953—1957 在南京建筑工程局业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专班、大专班学习)

1958—1965 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60—1964 在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业余化工大专班学习)

1965—1970 化工部化肥工业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70—1978 燃料化学工业部综合计划组长远规划小组副组长、石油化学工业部综合计划组长远规划小组副组长

1978—1982 化学工业部计划司副司长

1982—1983 化学工业部计划司司长

1983—1990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1990—1998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其间:1991.9—1991.11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8—2001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1 被增选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3.3 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

第三任总经理 | 李毅中(1998.04-2003.03)

李毅中,男,汉族,1945年3月生,山西大同人,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炼油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61.09—1966.07,在北京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炼油工程专业学习;

1966.07—1967.09,留校待分配;

1967.09—1968.09,辽宁抚顺石油研究所见习员;

1968.09—1978.09,山东胜利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车间操作工、技术员、厂技术科技术员、工程师;

1978.09—1980.12,胜利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联合装置车间副主任;

1980.12—1982.01,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副总工程师、加氢车间主任;

1982.01—1983.10,齐鲁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副总工程师;

1983.10—1984.12,齐鲁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厂长、厂党委常委;

1984.12—1987.07,齐鲁石化公司经理、党委常委,淄博市委常委;

1987.07—1992.02,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副部长级)、党组成员;

1992.02—1992.12,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党组成员;

1992.12—1997.08,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97.08—1998.04,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8.04—2000.0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0.02—2003.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化工有限股份公司董事长;

2003.03—2005.0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

2005.02—2008.0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08.03—2008.04,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2008.04—2010.12,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1.02—2013.03,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3.03,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

第四任总经理 | 陈同海(2003.03-2007.06)

陈同海,男,汉族,大学文化。1948年9月出生,山东惠民人。1963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曾任大庆研究院开发一室地质员,浙江省科委干部,科研二处副处长。

自1983年3月至1986年12月,任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镇海石油化工总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自1986年12月至1989年7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常务副市长;

自1989年7月至1991年6月,任浙江省计经委常务副主任;

自1991年6月至1992年2月,任浙江省宁波市代市长;

自1992年2月至1994年1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市长;

自1994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自1998年4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自2000年2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石化首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在2003年4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2007年6月22日被双规,辞职  。

2007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陈同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2008年1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陈同海开除党籍处分;

2009年7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第五任总经理 | 苏树林(2007.06-2011.03)

苏树林,男,汉族,1962年3月生,山东东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1979.09——1983.07,大庆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专业本科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3.07——1986.10,大庆石油管理局龙虎泡试验区实习员、地质组组长;

1986.10——1992.02,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九厂地质研究所副所长;

1992.02——1994.05,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九厂副总地质师;

1994.05——1996.03,大庆石油管理局副总地质师、采油四厂厂长;

1996.03——1997.01,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助理;

1997.01——1997.11,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助理兼第一油气开发事业部主任;

1997.11——1999.01,大庆石油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9.01——1999.11,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6.09——1999.03,参加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04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1999.11——2000.0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2000.08——2001.0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2001.03——2002.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12——2003.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3.12——2006.0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2006.09——2006.10,辽宁省委常委;

2006.10——2007.06,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06——2007.0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7.08——2011.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03——2011.04,福建省委副书记;

2011.04——2011.07,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1.07——2015.11,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5年10月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3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苏树林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苏树林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十六号公告,苏树林因涉嫌违纪,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苏树林人民代表资格终止。

2017年7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中石化集团原党组书记、总经理苏树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7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苏树林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苏树林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2月,苏树林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7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原省长苏树林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苏树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苏树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第六任总经理 | 王天普(2011.08-2015.04)

王天普,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昌乐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

1985年7月,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本科毕业

1996年7月,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

2000年2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副经理

2000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经理

2001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2001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副总裁

2002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3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2003年8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2005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裁

2006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09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11年8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

2013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4年1月11日,因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5年4月,辞去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2015年4月2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4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通知,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王天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王天普于2015年4月27日向公司提请辞呈,辞去其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该辞呈即日生效。

2015年9月1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天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5年9月18日,最高检网站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王天普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2016年9月26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天普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一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天普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2017年1月24日,江西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石化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320万人民币。王天普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返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第七任总经理 | 戴厚良(2016.05-2018.05)

戴厚良,1963年出生于江苏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石油化工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2002年7月,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3年12月,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4年12月兼任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5年9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11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6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008年6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2016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8月,兼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201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2018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7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20年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3月,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八任总经理 | 马永生(2019.04-2021.11)

马永生,男,汉族,1961年9月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84年马永生从武汉地质学院地质系毕业,1987年获得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地质系理学硕士学位,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沉积学家,石油地质学家,石油与天然气勘探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法定代表人。

1980年09月—1984年07月,就读于武汉地质学院地质系地质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1984年09月—1987年07月,就读于武汉地质学院地层古生物学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1987年09月—1990年08月,就读于中国地质科学院沉积学专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1990年08月—1992年05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工作;

1992年06月—1995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塔里木石油勘探指挥部勘探开发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

1995年12月—1998年09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地质所海相碳酸盐岩研究室主任;

1998年10月—2002年03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南方海相油气勘探项目经理部经理;

2002年04月—2007年0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总地质师、经理、总经理(被评为中石化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和第一层次学术带头人);

2003年10月—2007年0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并获得工商管理专业(EMBA)硕士学位;

2007年03月—2008年04月,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工作,担任经理、学术委员会主任;

2008年04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

200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2013年,被评为国家首批“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2015年12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2017年国际小行星中心将国际编号为210292号小行星命名为“马永生星”);

2018年10月,担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裁,对口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

2019年04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党组副书记;

2020年03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1年08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职责)。

2021年11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21年12月1日,中国石化法定代表人。

第九任总经理 | 赵东(2022.06—)

赵东,男,汉族,1971年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管理专业博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毕业。

1998年05月,任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会计部代经理;

2002年07月,任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经理;

2005年01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常务副主任;

2005年04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本运营部经理;

2008年06月—2009年10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09年10月—2012年09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中国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2年09月—2013年08月,任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3年08月—2014年07月,任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4年07月—2015年11月,任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11月—2020年0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20年05月—2022年06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2022年06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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